商鞅立木既是什么意思?
“商鞅立木既”是商鞅变法时的一个故事,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未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
【译文】……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注释: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原文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商鞅立木文言文原文及翻译注释如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商鞅立木》文言文全文翻译内容是什么
《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的一个事件,商鞅想以此建立政策权威并取信于民,也称鞅徙木立信。以下是《商鞅立木》的全文翻译,以及原文和其他的适当补充。
译文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
商鞅立木建信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本文整理了文言文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商鞅立木》原文 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注释
商鞅立木原文及翻译注释《商鞅立木》原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
商鞅立木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
不是立木。商鞅是秦朝伟大的改革家,政治家,他在秦朝主张废除了井田制,主张统一度量衡,焚书坑儒打破了旧的文化传统,巩固了帝制。 不是立木。
商鞅立木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建立信任的重要性: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建立信任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注重信誉和信任。要想获得他人的信任,我们必须言行一致,信守承诺,从而赢得他人的信任和尊重。策略和执行力:这个故事也提醒我们要有好的策略和执行力。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商鞅立木》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商鞅立木建信原文和注释
一、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二、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怪:感到奇怪
金:古代货币单位。
布:公布,颁布。
具:准备就绪。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辄:就。
期年:一整年。
黥:即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