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皮条的是什么?
皮条客一般是妓女和嫖客之间的中介人,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又把拉皮条继续引申到在非正规渠道、非正常关系,为了谋取某种不法利益,从中牵线搭桥的行为。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叫皮条客。
拉皮条,贬义词,指的是在一些非正常关系的,为了达到目的,不能在公开场合、正常途径解决的,而通过一些歪门邪道,暗中操作,通过中间人,甚至是通过多个中间人才能与特定人的接触,达到某种目的。典故:实夫方知是拉皮条的,笑置不理。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第15回。拉皮条的出处。
拉皮条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lā pí tiáo。意思是指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或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被告人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相关部门将负责执行判决结果,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综上所述:拉皮条被抓的判决结果取决于行为性质、涉及金额、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拉皮条什么意思
拉皮条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lā pí tiáo。意思是指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或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在国外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出处: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第15回:“实夫方知是拉皮条的,笑置不理。”语法:拉皮条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口语。
立案标准是,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
拉皮条的判刑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拉皮条行为涉及介绍、引诱、容留他人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其判刑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涉案情节严重程度、个人角色、涉案金额等。以下是关于该主题的 1. 拉皮条行为涉及违法行为。在我国,介绍、引诱他人从事卖淫活动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拉皮条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共1条 清朝,北京有个皮条营—。 人力车夫经常在周边揽活,嫖客一上车,就去做皮肉生意。 后来被喻为替女拉客的掮客是拉皮条。
拉皮条什么意思?
拉皮条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共1条 清朝,北京有个皮条营—。 人力车夫经常在周边揽活,嫖客一上车,就去做皮肉生意。 后来被喻为替女拉客的掮客是拉皮条。
拉皮条的出处。清朝时期,北京有个皮条营,是当时著名的红灯区。人力车夫经常会在周边地区揽活,嫖客们上了车,去皮条营去做这皮肉生意。久而久之,专在这周边转悠的人力车夫就被称为拉皮条的,再到后来,被引伸到替妓女拉客的掮客身上,拉皮条于是变成了专用名词。拉皮条有时也会有一定的风险。
拉皮条起源于清朝时期的北京,当时皮条营是一个著名的红灯区。人力车夫经常在周边地区揽活,搭载嫖客前往皮条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力车夫被称为拉皮条的,后来这个词被用来指代替妓女拉客的掮客。
律师解答拉皮条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要判刑需要足以证明存在拉皮条事实的证据,一般有照片、监控视频、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和证人证言等。
皮条客一般是妓女和嫖客之间的中介人。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而现在又把拉皮条继续引伸到在非正规渠道、非正常关系,为了谋取某种不法利益,从中牵线搭桥的行为。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叫皮条客。皮条客”说好听点就是中间人,说难听了就是负责联络人和“娼妓”的。
拉皮条,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提到的“招嫖”,这是违法行为,符合刑法中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规定,而且“拉皮条”有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拉皮条什么意思
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主观:拉皮条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法律主观:拉皮条,构成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罪 ,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 介绍他人卖淫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拉皮条什么意思?
亲亲,查询到您的问题:拉皮条什么意思答案为:“拉皮条”指的是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或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拉皮条”是一个贬义词,在国外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这个词出自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第15回,实夫方知是拉皮条的,笑置不理。真心的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有帮助给我个赞支持一下好吗
“拉皮条”,一般是指卖淫女与嫖客之间从事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的帮助行为。而把从事这种行为的人叫“皮条客”。“拉皮条”在我国既是违法,又可能涉嫌犯罪。第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拘留和罚款。”第二,“拉皮条”也可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拉皮条”行为轻则会受到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