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王彪之传翻译(大学处分一般是吓唬人的吗?)

金刚大暴龙战士 古诗鉴赏 1

大学处分一般是吓唬人的吗?

《晋书·王彪之传》:"及简文崩,羣臣疑惑,未敢立嗣。或云,宜当须大司马处分。"《新唐书·南蛮传上·南诏》:"有内算官,代王裁处;外算官,记王所处分,以付六曹。"《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大人虽如此说,甥女岂肯心伏?必得闻舍人自来说明,方好处分。"5. 指决策,措施。

桓温死后,继承其权势的是他的弟弟桓冲,“为群情听归”(《晋书?桓冲传》)的谢安则是他的主要对手。在谢安通过让太后褚氏“临朝决政,献替专在乎己。”(《晋书?

桑榆傥可收,愿寄相思字。--韩愈 《除官赴阙至江州寄鄂岳李大夫》 1桑榆傥可收,岁事在穮蓘。

王廙(276—322年),字世将。琅邪临沂(今山东临沂)人。东晋著名书法家、画家、文学家;同时也是一名屈指可数的音乐家。

生于优患,死于安乐。《孟子·告于下》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晋书王彪之传原文及翻译二

王彪之认为周球是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爵位,不在廷尉职责范围以内,不肯受理,这件事在州里颠过来倒过去。穆帝发出诏令命王彪之收处谢毅。王彪之又上疏据理力争,当时人把他比作西汉廷尉张释之。当时要在南郊祭天,简文帝任抚军,执掌国政,向王彪之询问是否应该大赦。

更漏子金雀钗,红粉面,花里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衾寒,觉来更漏残。

刘歆《言传》曰时则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兽星,故为毛虫。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凌谋共立之。事泄,凌、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之罚也。

《晋书》卷七六《王彪之传》曰:“时桓冲与安夹辅朝政。……安不欲委任桓冲,故使太后临朝决政,献替专在乎己。”宁康三年(375年)桓冲以扬州让谢安,自己出就徐州刺史镇京口,这,一方面出于桓冲顾全大局的器度,一方面也是迫于形势,不得不尔。

倚傍[yǐ bàng]什么意思?近义词和反义词是什么?英文翻译是什么?

倚傍 [yǐ bàng] [倚傍]基本解释 1.取法;因袭。 2.扶持,照顾。 3.依靠;依据。 4.谓依附,投靠。参见“倚傍门户”。 5.旧时女子谓托身,许嫁。[倚傍]详细解释 取法;因袭。

《王彪之传》的翻译:王彪之,字叔武。王彪之在二十岁时,鬓角和胡须都白了。他的堂伯王导对他说:“选官打算任命你为尚书郎,你有幸可以担任诸王公的辅官了!”王彪之说:“职位的高低本来就不值得计较,只要是在合宜的时世任职。至于超格升迁,并不是我的愿望。

据《晋书·谢安传》里记载:“谢安少年既有名声,屡次征辟皆不就,隐居会稽东山,年逾四十复出为桓温司马,累迁中书、司徒等要职,晋室赖以转危为安。

译文:王彪之认为周球是讼案的当事人,他身无王爵,不归廷尉审理,不肯受理此案。 该句出自《晋书·王彪之传》。 扩展资料: 《晋书》,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记载的历史上起三国时期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

 译文: 王彪之,字叔武。二十岁时,胡须鬓角都白了。堂伯王导对他说:“选官要任命你为尚书郎,你有幸可以担任诸王公的辅官朝官了!”王彪之说:“职位的高低本来就不值得计较,只要是在合宜的时世任职。至于超格提拔,这并不是我的愿望。”于是为郎。多次升迁后任尚书左丞、廷尉。

【译文】左思准备写作《三都赋》,于是造访著作郎张载,询问岷邛故事。 构思十年,门庭中、篱笆、厕所边都放着纸笔,遇到得意的句子就立即写下来。王彪之①练悉朝仪,家世相传。 并著《江左②旧事》,缄之青箱,世谓王世青箱学。【注释】①王彪之:字叔武,晋代大臣。

晋书·王彪之传全文翻译是什么?

晋书·王彪之传

原文:王彪之字叔武。年二十,须鬓皓白。从伯导谓曰:“选官欲以汝为尚书郎,汝幸可作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计,自当任之于时,至于超迁,是所不愿。”遂为郎。累迁尚书左丞、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赦后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疏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王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当南郊,简文帝为抚军,访彪之应有赦不。答曰:“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尝谓非宜。黎庶不达其意,将谓效祀必赦,至此时,凶愚之辈复生心于侥幸矣。”遂从之。转吏部尚书。简文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郎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殿下昔用安远,谈者纷然。句容近畿,岂可处卜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颇兼卜术得进。殿下若超用寒悴,当充人才可拔。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既而长安人雷弱儿等诈云杀苻健,请兵应接。时殷浩镇寿阳,便进据洛。属彪之疾归,上简文帝笺,陈弱儿等容有诈伪,浩未应轻进。寻而弱儿果诈,浩大败。简文笑谓彪之曰:“果如君言,君谋无遗策,张、陈何以过之。”后以彪之为会稽内史。居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桓温①下镇姑孰,威势震主,四方修敬,皆遣上佐、纲纪②。彪之独曰:“大司马诚为富贵,朝廷既有宰相,动静之宜自当谘禀。修敬若遣纲纪,致贡天子复何以过之!”竟不遣。温以山阴县折布米不时毕郡不弹纠上免彪之彪之去郡郡见罪谪未上州台者皆原散之会赦左降谪为尚书以年老,上疏乞骸骨,诏不许。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节选自《晋书·王彪之传》)

注释①恒温,东晋权臣,曾独揽朝政十余年,有意夺取帝位。②纲纪:文中指公府及州郡的主簿。

王彪之(305-377):琅琊(lángy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名臣,官至尚书令、护军将军、散骑常侍。须鬓:胡须和鬓发除:拜受。佐著作郎、东海王文学:官职名。从伯(cóng bó):父亲的堂兄,堂伯。导:王导(276-339),字茂弘,东晋权臣,书法家。选官:主管铨(quán)选的官吏,如旧日的吏部。佐:处于辅助地位的官员,僚属。邪(yé):语气助词,表判断。多少:这里指官位高低。足计:值得计较。自当:自然应当。超迁:越级擢升,破格提拔。迁:升迁。太守:一郡最高行政主管官吏,但不负责掌管军事和科举。郡: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从兄:同祖父的伯叔之子年长于己者,即堂兄。诣:到。州:扬州府。收:拘捕。付:交付。 

译文: 王彪之,字叔武。二十岁时,胡须鬓角都白了。堂伯王导对他说:“选官要任命你为尚书郎,你有幸可以担任诸王公的辅官朝官了!”王彪之说:“职位的高低本来就不值得计较,只要是在合宜的时世任职。至于超格提拔,这并不是我的愿望。”于是为郎。多次升迁后任尚书左丞、廷尉。当时永嘉太守谢毅,在皇帝大赦后杀郡人周矫,周矫的堂兄周球到州郡中诉冤情。扬州刺史殷浩派从事上奏皇帝后拘捕谢毅,交付给廷尉审理。王彪之认为周球是讼案的当事人,他身无王爵,不归廷尉审理,不肯受理此案。穆帝下诏令王彪之受理此案。王彪之又上疏据理力争。这是恰逢皇帝要在南郊祭天,简文帝当时任抚军,向王彪之询问是否应该大赦。王彪之回答说:“郊祀按惯例有大赦,我认为不合宜。老百姓不明白郊祀时大赦天下的意义,还会认为每逢郊祀必有大赦,到这个时候,凶恶愚蠢之辈又要产生侥幸心理了。”就听从了王彪之的意见。王彪之转任吏部尚书。简文帝下令用秣陵令曲安远补任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任湘东郡守。王彪之坚持个人意见不听从,说:“殿下当初任用曲安远,议论的人已经议论纷纷。句容靠近京城,怎么能用没有才能的卜术之人呢!湘东郡虽然偏远狭小,以前所任用的也没有奚朗这样的人,议论者认为他是全靠卜术才得以进用。殿下如果破格任用寒微之人,应当让有才得的人得到选拔。奚朗等人是平庸之人,确实不足以充任这样的职务。”不久长安人雷弱儿等诈称杀苻健,请晋朝派兵接应。当时殷浩镇守寿阳,就进军占据洛阳。正赶上王彪之因病回家,上书简文帝,陈述雷弱儿等可能有诈,殷浩不应轻举冒进。不久雷弱儿果然有诈,殷浩大败。简文帝笑着对王彪之说:“果然如您所言。您的谋划没有无误,就是张良、陈平又怎么能超过您、”后来任王彪之为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门大族行为有所收敛,逃亡又返回的有三万多人。桓温镇守姑孰,威势使天子畏忌,四方官员表示敬意,都派遣上佐、主簿前去(拜访)。王彪之却说:“大司马的确富贵,朝廷既然有宰相,举动是否得宜应当向宰相询问禀报。表示敬意如果派遣主簿,那么向天子进贡又用什么呢?”最终也没有派主簿(前往)。桓温以会稽郡山阴县的折布米没有按时办好,郡中不弹劾纠正为名,上表请求免去王彪之的职务。王彪之离郡,郡里被贬谪的罪人未送州台的,全部赦免遣散。正好碰上大赦,降为尚书。因年老,上疏请求退休,下诏不同意。太元二年去世,享年七十三岁。

赏析

文章精彩纷呈,王彪果敢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彪之出仕之始,不愿超迁任职。他的堂伯父王导对他说,选官要任他为尚书郎,他却认为地位高低不值得计较,越级提拔是自己不愿意的事。

彪之坚持己见,不肯接受人犯。殷浩将谢毅交付廷尉候审。他以此非廷尉职责为由,虽有皇上命令,依然据理拒收,时人将他比作张释之。

彪之讲究实效,维护朝廷秩序。永和末年流行传染病,他见各类官员按照原来规定,不愿到任办公。指出这样做的危害,朝政因此恢复。

彪之言辞机敏,反对权臣听证。简文帝去世,讨论身后事时有人提出等候大司马处置,他抢先表示由太子代立,若先面咨大司马将被他斥责。

作者简介

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以字行于世,唐初齐州人,房彦谦之子。因房玄龄善谋,而杜如晦处事果断,因此人称“房谋杜断”。后世以他和杜如晦为良相的典范,合称“房、杜”。《新唐书》本传对房的评价是“玄龄当国,夙夜勤强,任公竭节,不欲一物失所。无媢忌,闻人善,若己有之。明达吏治,而缘饰以文雅,议法处令,务为宽平。不以己长望人,取人不求备,虽卑贱皆得尽所能。或以事被让,必稽颡请罪,畏惕,视若无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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